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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利学院“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表于:2022-04-21 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利学院“五四”评优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吉利学院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五四示范团总支(支部)、五四活力团总支(支部)及先进个人,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事、优秀团员。


No.1 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

五四示范团总支(支部)

五四活力团总支(支部)


  先进个人

    青年五四奖章

优秀团干部标兵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事

优秀团员


 

No.2 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总支: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要求,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五四示范团总支:活动开展好,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3)五四活力团总支: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十佳”学生组织要求参评组织成立半年及以上,参评集体包括校级学生组织、学院团总支,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参与评比;

5)“十佳”学生社团要求参评社团成立半年及以上,评判标准参照吉利学院社团管理办法,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参与评比;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同一专业排名40%

2.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截至本年度4月底累计参与“志愿四川”或“青聚锦官城”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个小时。

(二)优秀团干事

1.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同一专业排名40%

2.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完成全部课程;

3.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截至本年度4月底累计参与“志愿四川”或“青聚锦官城”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0个小时

4.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在上一年度五四评选中获得优秀团员及以上等次。

(三)优秀团干部

1.满足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任职团支部副书记以上、学生组织干部副职以上职位,在职时间超过半年;

2.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同一专业排名3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科成绩排名前30%的同学;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完成全部课程;

4.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截至本年度4月底累计参与“志愿四川”或“青聚锦官城”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0个小时

5.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在上一年度五四评选中获得优秀团干事及以上等次。

(四)优秀团干部标兵

1.满足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各学生组织主席副职以上、在职时间超过半年;

2.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同一专业排名2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完成全部课程;

4.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截至本年度4月底累计参与“志愿四川”或“青聚锦官城”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0个小时

5.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在上一年度五四评选中获得优秀团干部及以上等次。

(五)青年五四奖章

1.满足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条件,对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学院有特殊贡献的在校生;

2.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同一专业排名2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并完成全部课程;

4.能力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

5.肯担当。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截至2022年4月底累计参与“志愿四川”或“青聚锦官城”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0个小时

 

No.3 评选流程

 

材料审核


       1.参评团体审核时间:

1)社团管理中心(“十佳”社团):

2022年 4 月 27 日—— 5 月 04 日;

2)班级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示范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2022 年 4 月 20 日—— 4 月 27 日;

3)十佳学生组织(AB 两类别):

2022 年 4 月 20 日—— 4 月 27 日;

2.参评个人审核时间:

2022 年 4 月 25 日—— 4 月 30 日

 

 

答辩安排


 1.“十佳”社团答辩时间由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答辩,于2022年4月22日前上报团委备案,4月27日前向校团委上报“十佳”社团名单;组织答辩前需向校团委报备,校团委老师不参与本次答辩过程;

2.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直接进入最终答辩过程)2022年5月10日15:00在报告厅进行校级学生组织“十佳”学生组织、学院团总支答辩;




(一)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情况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个人及团体所有奖项上报评选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请各学院精心规划合理组织。

(三)五·四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不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